有代表性的地道文化品牌,其實相當「值租」,難怪近來花旗國流行大談「肖像式品牌建立」(Building Iconic Brands)。
例如《星球大戰》(Star Wars)電影系列、Rolling Stone、可口可樂、Madonna、麥當勞、MTV、貓王皮禮士利、Nike、Harley-Davidson電單車以及Levi’s牛仔褲,除了是偶像、商品或流行文化之外,更象徵了花旗文化;久而久之,以上偶像、商品或流行文化,漸漸成為一種肖像(或偶像)崇拜!
通常,愈懂得「大耍流行文化牌」──愈懂得「大玩肖像(或偶像)」崇拜的品牌,在品牌執行上愈容易成功,皆因品牌與消費者一同成長,久而久之,建立了一種感情或感性的關係;顧客購買某一偶像或流行文化、商品之時,可能是買回憶、買感覺、買一種情感上的瓜葛,多過一種商品、服務上的交易。
其實,香港亦有大量的「肖像式品牌」,它們代表了香港文化,它們生活在我們的生活裡──寄居於我們的童年、成長、經濟起飛、好景逆境時──感情關係和回憶裡……例如綠寶、維他奶、李小龍、李錦記、鏞記、《獅子山下》、周星馳、大家樂、黃霑、《雙星報喜》、工展會、歌神、紅白藍膠袋(還未算太品牌化)、許氏兄弟、珍珍薯片、以及周潤發等等。
通常,「肖像式品牌」也是家傳戶曉、深入民間、深入普羅大眾的回憶、情懷及生活空間;時間並未沖淡目標顧客(或fans)們對這些品牌、文化意像的喜愛;因為它們已超越了一些普通品牌、產品或服務的「商業層次」,經過時間的浸淫,讓這些品牌、產品或服務──尤其是流行文化人物,提升至一種社會或地道商品現象。
其實,在品牌建立的創意執行過程之中,有策略地找出品牌與目標顧客之間的「感情關係」,每每是最重要的環節之一;歷史愈悠久、愈帶地道文化特色的品牌,愈容易「打感情牌」,以文化象徵、肖像化製造品牌分別。
看來,大牌檔、港式奶茶、茶餐廳、點心、燒賣等可以進一步「肖像式品牌化」,最終要看的,都是品牌建立者的創意是否眼高手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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